楼上业主为提高生活品位,在自家的景观阳台上搭建了一个约13平方米的鱼池水景,楼下业主随即产生担忧:这个占地将近一居室的超大鱼池是否会带来漏水隐患、普通楼板能否承受额外的负载呢?于是,双方因室内鱼池水景引发争执,均希望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楼上地板即是自家房顶,楼上业主涉嫌擅自改变与相邻业主共用建筑部位的正常用途。
楼下业主投诉:阳台岂可擅改鱼池
2006年10月底,位于新昌路477弄的新昌城小区开始交房。当年12月,忙于装修的1号楼12层业主郑先生无意间发现自家楼上的业主正在搭建一个鱼池。“整个景观阳台,占地15平方米,约0.6米高。”当郑先生从装修工人口中获悉,这户业主准备在景观阳台搭建鱼池后,随即担忧起来。
“约一间房这么大的鱼池,就建在我家房顶上,万一漏水怎么办?”郑先生认为,楼上地板即是他家房顶,楼上业主擅自改变了与相邻业主共用建筑部位的正常用途,给自家的房屋安全带来了不少隐患。
“景观阳台的防水要求,甚至达不到卫生间的要求,更不要说是鱼池了。”郑先生说,楼上业主的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规定。 “鱼池本身的重量、水的重量,都将大大加重普通楼板的负荷,侵害楼宇质量和结构安全。”他还担心,楼上鱼池换水系统的马达噪音将会日夜干扰附近邻居的正常生活。
郑先生说,自今年初,他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而小区物业公司也曾向楼上业主下发过装修整改通知单,但对方至今没有拆除鱼池。
楼上业主回应:水景改造符合设计规范
昨天上午,在13楼业主的陪同下,记者见到了这个已被改作书房的室内鱼池水景。该水景由景观鱼池和玻璃地面构成,鱼池占地约13平方米,水深8厘米左右,里面养着各种观赏锦鲤鱼,以及一些装饰性水景;玻璃地面高出鱼池20多厘米,通向外侧阳台。
“水深一直控制在8厘米左右,绝非0.6米。”13楼业主介绍说,该水景设置在商品房说明书上标注的景观阳台上,外露的阳台本身就有一定防水性。据其介绍,他本身是一名室内装修工作人员,今年6月19日,他曾以书面材料的形式向物业出具一份情况说明,介绍水景构造:在原120毫米厚楼板上做20毫米厚防水水泥砂浆,上铺一道进口防水卷材,再压30毫米厚水泥砂浆保护层,表面铺贴马赛克面砖。
此外,在情况说明中,13楼业主还对水景的荷载做了计算列表。他认为,在景观阳台上设置水景符合原设计使用功能,水景的构造处理也符合设计规范,因水景增加的荷载也是安全的。鱼池自从6月放水至今,尚未发生渗水等问题,而马达的声音则几乎可忽略不计。
郑先生认为,13楼业主的这份情况说明毫无资质和公信力。对此,13楼业主认为,他愿意与郑先生一起邀请房屋设计单位以及房产开发商,对该水景的设计、荷载安全等进行检测。13楼业主同时承诺:若由于水景施工不当,出现渗水造成住户财产受到损害,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直接损失。
物业公司无奈:协调多次未能解决
负责管理该小区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寓楼管理处经理黄海林告诉记者,接到郑先生的反映后,今年2月,他们曾向13楼这户业主发出一份装修整改通知。“当时还在装修,考虑到装修可能会留下隐患,我们通过下发整改通知,对业主进行提醒。”黄海林说,物业工作人员也曾上门查看,发现13楼的水景与郑先生的描述存在一定差异。
物业公司一名工作人员称,郑先生曾经一天打过7次电话,要求物业公司拆除13楼业主的水景,但13楼业主却坚持认为自己的水景符合规范。“我们毕竟不是执法机构,只能从中协调。”物业工作人员对此也颇感无奈。
昨天,记者在采访过程中,郑先生和13楼业主均表示,打算通过法律途径捍卫自己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