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邻居宠物狗追赶,女士摔成十级伤残索赔五万
2007-10-17 来源:cnhhcw.com - 花卉宠物水族网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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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狗闯大祸 主人赔五万 五旬妇女被邻居没拴链的宠物狗追赶摔成十级伤残 法庭上录音作证赢了官司

  青岛市民宁女士出门散步时遇到邻居遛狗,被狗追撵不慎摔伤。宁女士将两名邻居告上法庭,法庭日前判决两名邻居赔偿宁女士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计5万余元。昨日,记者从四方法院了解到,该判决已过上诉期限,两名被告对判决没有疑义。

  去年8月下旬,52岁的宁女士从平安路5号楼的家中外出散步,下楼走到楼西角处,遇到吴某和董某两个邻居正在楼下遛狗、聊天,两只没拴狗链的宠物狗在一旁玩耍。宁女士从旁边走过时,吴某饲养的京巴跑到宁女士身旁。由于宁女士从小害怕狗,出于对狗的恐惧,她掉头奔跑躲避,董某饲养的宠物犬跟着追了过去。宁女士被小狗追撵跑出十多米后摔倒受伤,两邻居随即将她送往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宁女士左臂尺桡骨骨折、右臂肱骨骨折,牙齿也被磕得松动、缺损。经医学司法鉴定,两处骨折伤残程度为十级致残。宁女士认为自己受伤是两名邻居对宠物犬看管不善造成的,与两名养狗的邻居对簿公堂。

  两名被告庭审中称,他们自己饲养的两只宠物犬都有免疫证,而且只有6个月大,不可能对宁女士造成伤害。他俩出于好心,才将摔倒的邻居送往医院救治,并垫付了3000元医疗费。此时,宁女士拿出了双方的谈话录音。原来,宁女士怕对方事后不认账,悄悄录下对方承认“狗追伤人”的证据。

  法院通过录音认定,两被告饲养宠物狗,在公共场所没按照有关规定牵栓。吴某的狗先跑向原告,原告躲避时,董某的狗又追撵,致使原告在慌乱中摔伤。法院判决被告吴某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5万余元,被告董某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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